“皖”里有粮|“三夏”时节,一“皖”麦香
“皖”里有粮|“三夏”时节,一“皖”麦香
“皖”里有粮|“三夏”时节,一“皖”麦香从浊流蜿蜒到清波荡漾,从河道违建到绿岸重生,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办理汀江流域水环境治理(huánjìngzhìlǐ)公益诉讼(sùsòng)专案的经历,可浓缩为——
河道边的违建房、采洗砂设备(shèbèi),全部拆除!涉案河段垃圾,全面清理,排除行洪安全隐患!养猪场污染防治设施(shèshī),全面升级改造!
一年间,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xíngdòng)的组成部分,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紧盯汀江流域水环境的治理,协同职能部门持续深入打好蓝天(lántiān)、碧水、净土保卫战,交出一份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wénmíng)思想的亮丽(liànglì)答卷——
一度污染的河流清了,翠绿群山倒映水中;三省交界段面(duànmiàn)一至三类水质达标;多年裸露的矿山,“山疤”愈合,复绿(fùlǜ)可期。多彩龙岩,清波荡漾,绿意盎然。如今,汀江流域水质持续向(xiàng)好,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正在闽西(mǐnxī)大地徐徐展开。
经过综合治理的(de)汀江恢复了昔日的生机灵动。
全面摸排,一盘棋(yīpánqí)思维一体化推进
龙岩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处,域内的(de)汀江系闽西最大的河流,流经长汀、上杭、新罗等6个县(xiàn)(区),自北向南(běixiàngnán)流入广东韩江,是珠江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jìnniánlái),汀江(tīngjiāng)流域经济活跃、社会发展向前推进,随之产生畜禽养殖污染(wūrǎn)、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采矿污染等问题,使汀江流域水环境不同程度受到污染。
2024年4月中旬,最高检专门召开珠江专案动员部署会,要求地方检察机关同步办理关联案件。“我们迅速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抽调两级院办案骨干成立专案工作组,明确目标任务,以专案办理为契机(qìjī),推动流域协同、系统治理。”龙岩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戴宇明介绍,根据方案要求,该市两级检察机关聚焦工业污染和(hé)矿山生态治理、水土流失(shuǐtǔliúshī)治理、水资源保护、生态流量(liúliàng)监管(jiānguǎn)和防洪(fánghóng)安全(ānquán)五大领域(lǐngyù),下好水环境生态治理“一盘棋”,强化协同配合,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破解多头治理难题。
“龙岩(lóngyán)是福建重要的生猪养殖地区,沿汀河道(hédào)生猪养殖企业、个体户众多,粪污(fènwū)处理不规范、废水外排等问题并非(bìngfēi)局限于一域,因此办理专案也不能拘泥于一案、一地。”办案检察官介绍,针对跨县域生猪养殖污染(wūrǎn)水质问题,龙岩市检察院于2024年7月(yuè)依法以事立案,并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全面排查汀江流域省控断面县域交叉污染问题。
办理专案需要全局视野(shìyě)。为推进解决(jiějué)汀江水系(shuǐxì)上下游不(bù)同步、左右岸治理不同行等问题,龙岩市检察院特别强调,市院发挥抓总统筹和“一线指挥部”的引领推动作用(zuòyòng),领办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沿汀检察机关立足本地实际,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追究违法主体(zhǔtǐ)的公益损害责任,促进共同抓好大保护。
思路清,行动快。在龙岩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民政(mínzhèng)等部门全力支持下,2020年以来该市生猪养殖(yǎngzhí)企业环评、养殖企业名录、重点小流域水质监测结果等数据(shùjù)向检察机关汇聚而来,80处(chù)疑似(yísì)跨区域养殖污染、养殖场未开展环评异常点位被精准锁定,为开展专项监督指明了方向。
一纸之诉,3天扫清(sǎoqīng)4年障碍
汀江(tīngjiāng)流域羊牯段位于长汀县羊牯乡域内,河道长12公里,流域面积18.5平方公里(píngfānggōnglǐ),沿岸多水库,丰水期径流量大,防洪压力大。
位于该河段沿岸的(de)某砂场2019年12月(yuè)采砂合同到期,采砂厂本应在3个(gè)月内将采砂船舶和机具撤离河道,却长期拒不清除占地的违建采砂管理房及废弃设备垃圾,导致岸线恢复停滞,汛期壅水(yōngshuǐ)隐患突出。2024年3月,长汀县河长办将此线索移送至长汀县检察院。
“调取行政执法卷宗,用无人机航拍固定违法点位,实地勘验,走访群众。”检察官告诉记者,2024年3月29日,长汀县检察院(jiǎncháyuàn)以行政公益诉讼(sùsòng)立案,后经过一系列调查核实,查明涉案砂场(shāchǎng)长期违规占用河道岸线,管理房位处河道范围,丰水期径流量大,危及汛期(xùnqī)行洪(xínghóng)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检察官还(hái)了解到,长汀县水利部门与所辖乡政府就涉案行政执法权归属存在争议。一方认为,涉案砂场(shāchǎng)应依据(yījù)《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拆除(chāichú)相关设施,另一方认为应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解决。2020年以来,两家单位先后5次进行书面催告,要求拆除违建管理(guǎnlǐ)房、清理(qīnglǐ)废弃垃圾。涉案砂场仍无动于衷,4年来清障工作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对此,长汀县检察院梳理相关(xiāngguān)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查询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文件,确认清除行洪障碍物的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处罚权(chǔfáquán),从2022年起一体(yītǐ)由该县水利局划转至乡政府。
2024年(nián)4月,长汀县检察院向羊牯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拆除涉案砂场,消除安全隐患。同年6月7日,羊牯乡政府回复称,计划协助县水利局聘请第三方机构清障,目前(mùqián)已(yǐ)对(duì)部分地块复绿。
“走,到现场看看(kànkàn)!”2024年7月,长汀县检察(jiǎnchá)院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进(gēnjìn)监督(jiāndū),发现涉案采砂管理房和建筑垃圾仍未清除。同年8月23日,该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羊牯乡政府采取行政措施(cuòshī),依法查处涉案砂场违法占用河道的行为,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诉讼过程中,羊牯(gǔ)乡政府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启动强制拆除程序,仅3天时间(shíjiān)就彻底移除违建管理房,清理垃圾5吨,并同步(tóngbù)开展补植复绿工作。长汀县检察院委托鉴定机构评估,确认涉案河道障碍物已全面清除,行洪(xínghóng)隐患完全消除,地表生态环境已得到修复。
在汀江流域(liúyù)水环境治理中,沿汀检察机关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xiézuò)机制,加强与河湖长制成员单位(dānwèi)在信息共享、联动(liándòng)履职等方面的衔接配合,健全线索移送、调查协作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8次,为专案办理注入澎湃动力。
缝合山(shān)“疤”,陆河统筹还清“生态欠账”
福建省(fújiànshěng)检察院督导组与龙岩市检察院及沿汀基层检察院召开汀江(tīngjiāng)流域水环境治理专案推进会。
问题在水(shuǐ)里,根子在岸上。水沿岸(yánàn)、岸连山,在构建从(cóng)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中,在对汀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的办理中,龙岩市检察机关“陆河并治”,将目光投到岸上、投向山顶。
龙岩市(lóngyánshì)新罗区大池(dàchí)镇大东村锡岭的一座废弃矿山,大面积山体裸露(luǒlù),地表植被自然恢复效果差,造成(zàochéng)水土流失严重,致使下游河道淤积。2024年6月,在专项行动中,这座高在山顶无人问津的矿山进入检察官的视野:废弃矿山“生态欠账”该清还了!
调查工作随即展开。检察官们实地走访、调取历史档案,发现涉案(shèàn)某铁矿公司原属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矿山废弃长达21年。前期矿山无序开采(kāicǎi)生产,造成大小不一的露采边坡(biānpō)、弃土场、堆矿场(kuàngchǎng)等裸露区域广,水土流失问题严重。
“因矿山废弃时间过长,裸露(luǒlù)山体(shāntǐ)面积大,持续风化加剧水土流失(shuǐtǔliúshī),治理存在资金缺口等难题,生态修复长期陷入‘无人管、无力管’的僵局。”新罗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记者说,两个月后,该院(gāiyuàn)向区自然资源局、属地(shǔdì)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监管职责。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修复治理进展(jìnzhǎn)。“针对治理过程(guòchéng)中遇到的山体滑坡隐患等问题,我们多次组织水利、自然资源、属地政府等相关单位召开圆桌会议(yuánzhuōhuìyì),开展地质风险评估,提出在先行开展山体滑坡治理后,再进行(jìnxíng)废弃矿山整体修复治理的方案。”检察官(jiǎncháguān)介绍说。
不仅如此,下游河道淤积泥沙清理工作也(yě)在同步进行。新罗区检察院接着推动区自然资源(zìránzīyuán)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生态修复治理方案,争取专项修复资金。目前,涉案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工程正在推进(tuījìn)中,整体修复预计2026年(nián)完工(wángōng)。随着修复工程推进,矿山的“伤疤”逐步愈合。
据了解,专项行动(xíngdòng)开展(kāizhǎn)一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共(gòng)摸排公益诉讼案件(jiàn)线索61条,立案56件,已推动整改到位4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市县两级检察院实现办案全覆盖。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该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闽粤赣“跨区域(qūyù)+跨部门”公益诉讼协作(xiézuò)方式,改变了以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单兵作战模式,综合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实现三省交界处一至三类水质(shuǐzhì)比例达100%。
常治长效,协同履职构建治理(zhìlǐ)大格局
治山(shān)治水,生态环境治理(huánjìngzhìlǐ)是一项系统工程。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岸更净,生态检察持续发力,离不开各方面力量加持。
“在专案办理中,我们积极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用好(hǎo)社会(shèhuì)资源优势,携手生态职能部门,同向发力,同心共治。”龙岩市检察院第五(dìwǔ)检察部主任陈凌说,这是汀江(tīngjiāng)流域水环境治理取得实效的一大经验。
翻开龙岩市检察院专案办理卷宗,可以看到,沿汀基层检察院上报的线索中,有的是志愿者(zhìyuànzhě)发送(fāsòng)的信息、有的来自群众的发现(fāxiàn),从他们提供的案源中,检察机关全面分析研判,深挖案件线索,拓展案件类型,推进专案工作走深(zǒushēn)走实。
专项行动(xíngdòng)伊始,一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在(zài)晨练时发现官桥溪(xī)汇入汀江的支流口不断有浑浊水流出,随即将线索上传“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接到线索后,上杭县检察院邀请志愿者一同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取证,追根溯源查出污染源,立案后,推动当地生态环境局(jú)、水利局、所辖镇政府联合开展源头治理,打击(dǎjī)非法采砂(cǎishā)行为,实施清淤工程。
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实地(shídì)查看汀江治理情况。
2024年(nián)6月14日,办案检察官(jiǎncháguān)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走访,对整改成效(chéngxiào)开展“回头看”,确认水污染及非法采洗砂问题已整改完成。同时,经第三方机构对汇入汀江国控断面采样监测,水质已达二类(èrlèi)水标准。
据介绍(jùjièshào),“公益诉讼检察+12345政务服务热线”协作机制,是龙岩市检察院发现水环境治理(huánjìngzhìlǐ)重点线索的重要依托。在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无人机取证、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核查后(hòu),该院通过领办、线索交办、个案(gèàn)指导等方式加强(jiāqiáng)统筹调度,一体推进履职办案,质效更加凸显。
办好专案,社会资源不可或缺,生态部门职责、专业力量充分发挥,“检察+N”监督(jiāndū)形成了一批生态环境治理(huánjìngzhìlǐ)成果和制度实践成果。
——针对行动中发现当地群众占用河道种植农作物,化肥(huàféi)、农药、生活(shēnghuó)污水等污染物直排入河等问题,检察机关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促成整治主要(zhǔyào)排污口19个(gè)、集镇生活污水渗漏排污点37个,完成污水处理池建设21个、沉淀池(chéndiànchí)建设30个,实现集镇范围内550户生活污水纳管处理。
——检察机关促进(cùjìn)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bùmén)组织8个执法小组,对相关流域7个乡镇内的125家养猪场开展监督帮扶检查,完成上百家规模养猪场环境评估,升级改造防治污染(wūrǎn)设施。
——检察机关推动职能部门建立《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联合工作机制和河流(héliú)交界地带跨区域联合执法(zhífǎ)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技术合作,解决(jiějué)部门间数据壁垒、监管标准不一等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检察机关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出台《巩固水质提升成果强化(qiánghuà)专项执法(zhífǎ)行动(xíngdòng)方案》,强化生猪养殖、入河排污口执法监管,提升流域排污单位管理水平,助力全市生猪养殖行业持续健康绿色高质量发展。
“办理汀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de)鼎力支持。全市检察机关上下一心、步调一致,大局观念、责任意识、系统思维进一步强化,运用‘三个(sāngè)管理’高质效(xiào)办理专案得到了全面检验。”龙岩市检察院检察长卓先发说(fāshuō)。
从(cóng)浊流蜿蜒到清波荡漾,从河道违建到绿岸重生(chóngshēng),汀江治理的检察(jiǎnchá)实践印证着一个深刻命题:以公益诉讼为笔,在流域版图上书写(shūxiě)“江河之治”的检察方案,同时也要(yào)认识到,生态环境治理绝非一役之功,更需法治引航,筑法治之基,积法治之势,不断提升绿水青山司法保障水平。
(来源:检察日报·公益周刊 作者(zuòzhě):张仁平 翁玉真)

从浊流蜿蜒到清波荡漾,从河道违建到绿岸重生,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办理汀江流域水环境治理(huánjìngzhìlǐ)公益诉讼(sùsòng)专案的经历,可浓缩为——
河道边的违建房、采洗砂设备(shèbèi),全部拆除!涉案河段垃圾,全面清理,排除行洪安全隐患!养猪场污染防治设施(shèshī),全面升级改造!
一年间,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xíngdòng)的组成部分,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紧盯汀江流域水环境的治理,协同职能部门持续深入打好蓝天(lántiān)、碧水、净土保卫战,交出一份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wénmíng)思想的亮丽(liànglì)答卷——
一度污染的河流清了,翠绿群山倒映水中;三省交界段面(duànmiàn)一至三类水质达标;多年裸露的矿山,“山疤”愈合,复绿(fùlǜ)可期。多彩龙岩,清波荡漾,绿意盎然。如今,汀江流域水质持续向(xiàng)好,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正在闽西(mǐnxī)大地徐徐展开。

经过综合治理的(de)汀江恢复了昔日的生机灵动。
全面摸排,一盘棋(yīpánqí)思维一体化推进
龙岩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处,域内的(de)汀江系闽西最大的河流,流经长汀、上杭、新罗等6个县(xiàn)(区),自北向南(běixiàngnán)流入广东韩江,是珠江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jìnniánlái),汀江(tīngjiāng)流域经济活跃、社会发展向前推进,随之产生畜禽养殖污染(wūrǎn)、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采矿污染等问题,使汀江流域水环境不同程度受到污染。
2024年4月中旬,最高检专门召开珠江专案动员部署会,要求地方检察机关同步办理关联案件。“我们迅速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抽调两级院办案骨干成立专案工作组,明确目标任务,以专案办理为契机(qìjī),推动流域协同、系统治理。”龙岩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戴宇明介绍,根据方案要求,该市两级检察机关聚焦工业污染和(hé)矿山生态治理、水土流失(shuǐtǔliúshī)治理、水资源保护、生态流量(liúliàng)监管(jiānguǎn)和防洪(fánghóng)安全(ānquán)五大领域(lǐngyù),下好水环境生态治理“一盘棋”,强化协同配合,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破解多头治理难题。
“龙岩(lóngyán)是福建重要的生猪养殖地区,沿汀河道(hédào)生猪养殖企业、个体户众多,粪污(fènwū)处理不规范、废水外排等问题并非(bìngfēi)局限于一域,因此办理专案也不能拘泥于一案、一地。”办案检察官介绍,针对跨县域生猪养殖污染(wūrǎn)水质问题,龙岩市检察院于2024年7月(yuè)依法以事立案,并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全面排查汀江流域省控断面县域交叉污染问题。
办理专案需要全局视野(shìyě)。为推进解决(jiějué)汀江水系(shuǐxì)上下游不(bù)同步、左右岸治理不同行等问题,龙岩市检察院特别强调,市院发挥抓总统筹和“一线指挥部”的引领推动作用(zuòyòng),领办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沿汀检察机关立足本地实际,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追究违法主体(zhǔtǐ)的公益损害责任,促进共同抓好大保护。
思路清,行动快。在龙岩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民政(mínzhèng)等部门全力支持下,2020年以来该市生猪养殖(yǎngzhí)企业环评、养殖企业名录、重点小流域水质监测结果等数据(shùjù)向检察机关汇聚而来,80处(chù)疑似(yísì)跨区域养殖污染、养殖场未开展环评异常点位被精准锁定,为开展专项监督指明了方向。
一纸之诉,3天扫清(sǎoqīng)4年障碍
汀江(tīngjiāng)流域羊牯段位于长汀县羊牯乡域内,河道长12公里,流域面积18.5平方公里(píngfānggōnglǐ),沿岸多水库,丰水期径流量大,防洪压力大。
位于该河段沿岸的(de)某砂场2019年12月(yuè)采砂合同到期,采砂厂本应在3个(gè)月内将采砂船舶和机具撤离河道,却长期拒不清除占地的违建采砂管理房及废弃设备垃圾,导致岸线恢复停滞,汛期壅水(yōngshuǐ)隐患突出。2024年3月,长汀县河长办将此线索移送至长汀县检察院。
“调取行政执法卷宗,用无人机航拍固定违法点位,实地勘验,走访群众。”检察官告诉记者,2024年3月29日,长汀县检察院(jiǎncháyuàn)以行政公益诉讼(sùsòng)立案,后经过一系列调查核实,查明涉案砂场(shāchǎng)长期违规占用河道岸线,管理房位处河道范围,丰水期径流量大,危及汛期(xùnqī)行洪(xínghóng)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检察官还(hái)了解到,长汀县水利部门与所辖乡政府就涉案行政执法权归属存在争议。一方认为,涉案砂场(shāchǎng)应依据(yījù)《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拆除(chāichú)相关设施,另一方认为应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解决。2020年以来,两家单位先后5次进行书面催告,要求拆除违建管理(guǎnlǐ)房、清理(qīnglǐ)废弃垃圾。涉案砂场仍无动于衷,4年来清障工作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对此,长汀县检察院梳理相关(xiāngguān)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查询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文件,确认清除行洪障碍物的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处罚权(chǔfáquán),从2022年起一体(yītǐ)由该县水利局划转至乡政府。
2024年(nián)4月,长汀县检察院向羊牯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拆除涉案砂场,消除安全隐患。同年6月7日,羊牯乡政府回复称,计划协助县水利局聘请第三方机构清障,目前(mùqián)已(yǐ)对(duì)部分地块复绿。
“走,到现场看看(kànkàn)!”2024年7月,长汀县检察(jiǎnchá)院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进(gēnjìn)监督(jiāndū),发现涉案采砂管理房和建筑垃圾仍未清除。同年8月23日,该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羊牯乡政府采取行政措施(cuòshī),依法查处涉案砂场违法占用河道的行为,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诉讼过程中,羊牯(gǔ)乡政府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启动强制拆除程序,仅3天时间(shíjiān)就彻底移除违建管理房,清理垃圾5吨,并同步(tóngbù)开展补植复绿工作。长汀县检察院委托鉴定机构评估,确认涉案河道障碍物已全面清除,行洪(xínghóng)隐患完全消除,地表生态环境已得到修复。
在汀江流域(liúyù)水环境治理中,沿汀检察机关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xiézuò)机制,加强与河湖长制成员单位(dānwèi)在信息共享、联动(liándòng)履职等方面的衔接配合,健全线索移送、调查协作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8次,为专案办理注入澎湃动力。
缝合山(shān)“疤”,陆河统筹还清“生态欠账”

福建省(fújiànshěng)检察院督导组与龙岩市检察院及沿汀基层检察院召开汀江(tīngjiāng)流域水环境治理专案推进会。
问题在水(shuǐ)里,根子在岸上。水沿岸(yánàn)、岸连山,在构建从(cóng)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中,在对汀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的办理中,龙岩市检察机关“陆河并治”,将目光投到岸上、投向山顶。
龙岩市(lóngyánshì)新罗区大池(dàchí)镇大东村锡岭的一座废弃矿山,大面积山体裸露(luǒlù),地表植被自然恢复效果差,造成(zàochéng)水土流失严重,致使下游河道淤积。2024年6月,在专项行动中,这座高在山顶无人问津的矿山进入检察官的视野:废弃矿山“生态欠账”该清还了!
调查工作随即展开。检察官们实地走访、调取历史档案,发现涉案(shèàn)某铁矿公司原属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矿山废弃长达21年。前期矿山无序开采(kāicǎi)生产,造成大小不一的露采边坡(biānpō)、弃土场、堆矿场(kuàngchǎng)等裸露区域广,水土流失问题严重。
“因矿山废弃时间过长,裸露(luǒlù)山体(shāntǐ)面积大,持续风化加剧水土流失(shuǐtǔliúshī),治理存在资金缺口等难题,生态修复长期陷入‘无人管、无力管’的僵局。”新罗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记者说,两个月后,该院(gāiyuàn)向区自然资源局、属地(shǔdì)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监管职责。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修复治理进展(jìnzhǎn)。“针对治理过程(guòchéng)中遇到的山体滑坡隐患等问题,我们多次组织水利、自然资源、属地政府等相关单位召开圆桌会议(yuánzhuōhuìyì),开展地质风险评估,提出在先行开展山体滑坡治理后,再进行(jìnxíng)废弃矿山整体修复治理的方案。”检察官(jiǎncháguān)介绍说。
不仅如此,下游河道淤积泥沙清理工作也(yě)在同步进行。新罗区检察院接着推动区自然资源(zìránzīyuán)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生态修复治理方案,争取专项修复资金。目前,涉案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工程正在推进(tuījìn)中,整体修复预计2026年(nián)完工(wángōng)。随着修复工程推进,矿山的“伤疤”逐步愈合。
据了解,专项行动(xíngdòng)开展(kāizhǎn)一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共(gòng)摸排公益诉讼案件(jiàn)线索61条,立案56件,已推动整改到位4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市县两级检察院实现办案全覆盖。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该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闽粤赣“跨区域(qūyù)+跨部门”公益诉讼协作(xiézuò)方式,改变了以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单兵作战模式,综合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实现三省交界处一至三类水质(shuǐzhì)比例达100%。
常治长效,协同履职构建治理(zhìlǐ)大格局
治山(shān)治水,生态环境治理(huánjìngzhìlǐ)是一项系统工程。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岸更净,生态检察持续发力,离不开各方面力量加持。
“在专案办理中,我们积极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用好(hǎo)社会(shèhuì)资源优势,携手生态职能部门,同向发力,同心共治。”龙岩市检察院第五(dìwǔ)检察部主任陈凌说,这是汀江(tīngjiāng)流域水环境治理取得实效的一大经验。
翻开龙岩市检察院专案办理卷宗,可以看到,沿汀基层检察院上报的线索中,有的是志愿者(zhìyuànzhě)发送(fāsòng)的信息、有的来自群众的发现(fāxiàn),从他们提供的案源中,检察机关全面分析研判,深挖案件线索,拓展案件类型,推进专案工作走深(zǒushēn)走实。
专项行动(xíngdòng)伊始,一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在(zài)晨练时发现官桥溪(xī)汇入汀江的支流口不断有浑浊水流出,随即将线索上传“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接到线索后,上杭县检察院邀请志愿者一同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取证,追根溯源查出污染源,立案后,推动当地生态环境局(jú)、水利局、所辖镇政府联合开展源头治理,打击(dǎjī)非法采砂(cǎishā)行为,实施清淤工程。

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实地(shídì)查看汀江治理情况。
2024年(nián)6月14日,办案检察官(jiǎncháguān)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走访,对整改成效(chéngxiào)开展“回头看”,确认水污染及非法采洗砂问题已整改完成。同时,经第三方机构对汇入汀江国控断面采样监测,水质已达二类(èrlèi)水标准。
据介绍(jùjièshào),“公益诉讼检察+12345政务服务热线”协作机制,是龙岩市检察院发现水环境治理(huánjìngzhìlǐ)重点线索的重要依托。在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无人机取证、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核查后(hòu),该院通过领办、线索交办、个案(gèàn)指导等方式加强(jiāqiáng)统筹调度,一体推进履职办案,质效更加凸显。
办好专案,社会资源不可或缺,生态部门职责、专业力量充分发挥,“检察+N”监督(jiāndū)形成了一批生态环境治理(huánjìngzhìlǐ)成果和制度实践成果。
——针对行动中发现当地群众占用河道种植农作物,化肥(huàféi)、农药、生活(shēnghuó)污水等污染物直排入河等问题,检察机关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促成整治主要(zhǔyào)排污口19个(gè)、集镇生活污水渗漏排污点37个,完成污水处理池建设21个、沉淀池(chéndiànchí)建设30个,实现集镇范围内550户生活污水纳管处理。
——检察机关促进(cùjìn)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bùmén)组织8个执法小组,对相关流域7个乡镇内的125家养猪场开展监督帮扶检查,完成上百家规模养猪场环境评估,升级改造防治污染(wūrǎn)设施。
——检察机关推动职能部门建立《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联合工作机制和河流(héliú)交界地带跨区域联合执法(zhífǎ)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技术合作,解决(jiějué)部门间数据壁垒、监管标准不一等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检察机关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出台《巩固水质提升成果强化(qiánghuà)专项执法(zhífǎ)行动(xíngdòng)方案》,强化生猪养殖、入河排污口执法监管,提升流域排污单位管理水平,助力全市生猪养殖行业持续健康绿色高质量发展。
“办理汀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de)鼎力支持。全市检察机关上下一心、步调一致,大局观念、责任意识、系统思维进一步强化,运用‘三个(sāngè)管理’高质效(xiào)办理专案得到了全面检验。”龙岩市检察院检察长卓先发说(fāshuō)。
从(cóng)浊流蜿蜒到清波荡漾,从河道违建到绿岸重生(chóngshēng),汀江治理的检察(jiǎnchá)实践印证着一个深刻命题:以公益诉讼为笔,在流域版图上书写(shūxiě)“江河之治”的检察方案,同时也要(yào)认识到,生态环境治理绝非一役之功,更需法治引航,筑法治之基,积法治之势,不断提升绿水青山司法保障水平。
(来源:检察日报·公益周刊 作者(zuòzhě):张仁平 翁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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