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同行,“典”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
与民同行,“典”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
与民同行,“典”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极目新闻通讯员 周剑波 舒星(shūxīng) 汤文
实习生(shíxíshēng) 戴媛媛 赵茹意 王慧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mínfǎdiǎn)宣传月”,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集中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以“宣讲+咨询+互动”的立体化宣传模式,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真正(zhēnzhèng)走到群众身边(shēnbiān),融入(róngrù)群众生活,进一步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liánghǎo)社会风尚。
“原来高空(gāokōng)抛物找不到责任人,整栋楼都要担责啊!”5月27日上午9时许,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法治广场民法典宣传现场(xiànchǎng),群众热烈的(de)(de)讨论声此起彼伏。为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在这里进行民法典的集中宣传。
法治广场人潮涌动,法制大队教导员丛红云结合群众生活实际展开深入浅出的(de)讲解:“比如物权编新增的居住权(jūzhùquán)制度,让以房养老有了法律保障;婚姻家庭编设立的30天离婚冷静期,既(jì)维护婚姻自由又防止冲动离婚……”宣讲(xuānjiǎng)内容聚焦群众最(zuì)关心的法律问题,通过“法条解析+典型案例+维权指引”的讲解模式,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民生故事,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pǔfǎ)课程。
在咨询(zīxún)区,民警李惠霞正襟危坐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张女士急切地询问:“老父亲(lǎofùqīn)把房子过户给我后,继母还能主张居住权吗?”民警对照民法典第366条详细解释居住权的设立程序;赵婆婆问到自己儿子因好意驾车带朋友(péngyǒu)一脚,路上发生车祸导致(dǎozhì)朋友受伤,儿子用不用承担责任,得到侵权责任编第1217条的维权指导。李惠霞为辖区居民面对面地解答生活中(zhōng)遭遇到的法律问题(wèntí),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yízhì)称赞。
现场,民警们积极地向群众(qúnzhòng)发放精心准备的(de)普法宣传页,形成“领取一(yī)份、带动全家、辐射社区”的传播效应。“以前觉得民法典遥不可及,今天才发现它就像空气和水,时时刻刻都(dōu)在保护着我们。”参与活动的王大爷感慨道。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打通了普法“最后一公里(gōnglǐ)”,更架起了警民“连心桥”。
“这是我们第一次面对面地向(dìxiàng)人民群众(qúnzhòng)进行民法典宣传,没想到反响还挺热烈。”丛红云说道,“可能群众对我们这个警种比较陌生(mòshēng),很少直接面对人民群众,但是在公安机关办理的(de)每一起案件中都(dōu)有我们的身影。正好趁着民法典宣传月的机会,我们走出来,通过宣讲、接受法律咨询以及发放宣传页等形式(xíngshì)多与群众接触,了解群众的想法,也能更好地帮助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
从幕后走到台前(táiqián),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公法(gōngfǎ)到民法典(mínfǎdiǎn)这样的私法(sīfǎ),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的民警辅警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让冰冷的法律条文从纸面走向地面,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典”亮美好生活,法润黄陂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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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通讯员 周剑波 舒星(shūxīng) 汤文
实习生(shíxíshēng) 戴媛媛 赵茹意 王慧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mínfǎdiǎn)宣传月”,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集中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以“宣讲+咨询+互动”的立体化宣传模式,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真正(zhēnzhèng)走到群众身边(shēnbiān),融入(róngrù)群众生活,进一步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liánghǎo)社会风尚。

“原来高空(gāokōng)抛物找不到责任人,整栋楼都要担责啊!”5月27日上午9时许,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法治广场民法典宣传现场(xiànchǎng),群众热烈的(de)(de)讨论声此起彼伏。为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在这里进行民法典的集中宣传。
法治广场人潮涌动,法制大队教导员丛红云结合群众生活实际展开深入浅出的(de)讲解:“比如物权编新增的居住权(jūzhùquán)制度,让以房养老有了法律保障;婚姻家庭编设立的30天离婚冷静期,既(jì)维护婚姻自由又防止冲动离婚……”宣讲(xuānjiǎng)内容聚焦群众最(zuì)关心的法律问题,通过“法条解析+典型案例+维权指引”的讲解模式,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民生故事,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pǔfǎ)课程。

在咨询(zīxún)区,民警李惠霞正襟危坐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张女士急切地询问:“老父亲(lǎofùqīn)把房子过户给我后,继母还能主张居住权吗?”民警对照民法典第366条详细解释居住权的设立程序;赵婆婆问到自己儿子因好意驾车带朋友(péngyǒu)一脚,路上发生车祸导致(dǎozhì)朋友受伤,儿子用不用承担责任,得到侵权责任编第1217条的维权指导。李惠霞为辖区居民面对面地解答生活中(zhōng)遭遇到的法律问题(wèntí),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yízhì)称赞。

现场,民警们积极地向群众(qúnzhòng)发放精心准备的(de)普法宣传页,形成“领取一(yī)份、带动全家、辐射社区”的传播效应。“以前觉得民法典遥不可及,今天才发现它就像空气和水,时时刻刻都(dōu)在保护着我们。”参与活动的王大爷感慨道。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打通了普法“最后一公里(gōnglǐ)”,更架起了警民“连心桥”。

“这是我们第一次面对面地向(dìxiàng)人民群众(qúnzhòng)进行民法典宣传,没想到反响还挺热烈。”丛红云说道,“可能群众对我们这个警种比较陌生(mòshēng),很少直接面对人民群众,但是在公安机关办理的(de)每一起案件中都(dōu)有我们的身影。正好趁着民法典宣传月的机会,我们走出来,通过宣讲、接受法律咨询以及发放宣传页等形式(xíngshì)多与群众接触,了解群众的想法,也能更好地帮助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

从幕后走到台前(táiqián),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公法(gōngfǎ)到民法典(mínfǎdiǎn)这样的私法(sīfǎ),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的民警辅警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让冰冷的法律条文从纸面走向地面,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典”亮美好生活,法润黄陂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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