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正文

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检测信息第十八期

体育正文 236 0

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检测信息第十八期

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检测信息第十八期

现将本期处置完毕的食品抽检(chōujiǎn)案件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温州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shēngchǎn)的一批次酱香龙骨产品

温州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酱香(jiàngxiāng)龙骨产品过氧化值(以(yǐ)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ròuzhìpǐn)》要求,

(二)生产经营环节核查处置(chǔzhì)情况

当事人生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jì))项目不符合食品(shípǐn)安全标准的酱香龙骨(lónggǔ)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ānquánfǎ)》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构成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之规定,参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chǔfá)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处罚标准,鉴于当事人单位已(yǐ)对(duì)违法行为进行了(le)整改,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扣押(kòuyā)的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8包酱香龙骨产品;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0元(yuán);

3、罚款(fákuǎn)人民币50000元。上缴财政。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gōngshì)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业(zhuānyè)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guǎnlǐjú)

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检测信息第十八期

欢迎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暂时没有评论

暂无评论,快抢沙发吧~